仪陇论坛-仪陇新闻网旗下互动新媒's Archiver
仪陇论坛
›
百姓呼声
› 凤仪乡红梁村侵占土地、侵犯人权、天理何在
宝珠山伯爵
发表于 2017-4-13 16:44:44
作为一个长年从事国土管理工作者的我来说,养猪场属于设施农用地范畴,土地使用者需从组、村、乡、县层层审批,涉及占用林地的,必须取得林业部门颁发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项目设计方案、环境影响性评估报告必不可少,如果涉及到老百姓利益问题,必须协商一致给予补偿。
宝珠山伯爵
发表于 2017-4-14 09:26:59
撕逼很专业!
页: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查看完整版本:
凤仪乡红梁村侵占土地、侵犯人权、天理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