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论坛-仪陇新闻网旗下互动新媒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查看: 103864|回复: 1

[杂谈] 南充营山一女子嫌公务员丈夫工资太低 执意离婚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229

主题

368

帖子

5941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5941
陇币
0
发表于 2014-12-26 11:54: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仪陇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南充市营山县一公务员,与妻子结婚9年来,因妻子不满于家庭经济状况,再加上聚少离多;于今年7月份被妻子诉上了法庭,近日在营山法院的调解下,两人达成了离婚协议。

1378780848918.jpg
“闪电”结婚
    2005年夏天,25 岁的谢春梅接到爸爸的电话后回家;与何明华相识一月后,两人便闪电结婚。相亲结缘 相识一月后便闪婚谢春梅生于1980年,初中毕业后便外出打工。由于在外忙于挣钱,没有多少机会结识男孩子,这样在外奔波近十年的时间,眼看即将跨入“剩女”行列,急坏了谢春梅的爸爸妈妈。
    谢春梅每次回家,都被爸爸妈妈催婚,看着以前的同学,身边的朋友都相继结婚生子,谢春梅自己也开始着急起来。2005年的夏天,25岁的谢春梅接到爸爸的电话,让其赶快回家。以为家中有急事的她,回来后才知道,父母为她安排了一场相亲。谢春梅很快被安排和男孩子见面,对象叫何明华,大学文化,是县上某机关公务员。“当时何明华穿着一身西装,体型瘦削,不是我喜欢的类型。”谢春梅说,但看到他举手投足斯斯文文,彬彬有礼,又想到他有一个稳定体面的工作,“当时看重父母想法,便没再拒绝。”此后,两人频频约会,很快便确定了恋爱关系。
    相识一月后,两人便“闪电”结婚,婚礼很简单,没有宏大的结婚盛宴,也没有温馨甜蜜的蜜月之旅。聚少离多婚后半年,谢春梅背上行囊,踏上了外出务工的行程。2008 年,谢春梅诞下孩子后,再次外出打工。矛盾不断 聚少离多经常吵架婚后半年,谢春梅背上行囊,再次踏上了外出务工的行程。
    此后,两人聚少离多,一年相聚时间不过10来天。2008年,谢春梅诞下一子,儿子的出生给这个家庭带来很多欢乐,可是谢春梅对于这样不痛不痒的婚姻仍然提不起兴趣。何明华经常劝说妻子别再出去了,可是每次谢春梅都说:“我不出去打工挣钱,以家庭经济情况,能行吗?”说得何明华顿时哑口无言。儿子出生7个月后,谢春梅又一声不响地前往了外地。转眼间,儿子6岁,已经到了上学年龄。
    何明华便打电话给妻子:“春梅,孩子快上小学,别在外打工了,回家专心带孩子吧。”谢春梅一听,吼道:“我不打工,这个家庭靠你一个人能行吗?”两人为此大吵一架。突然离婚何明华拨通了谢春梅的电话:“春梅,怎么回事呀,你真的要和我离婚吗?”谢春梅坚定地说道:“是的,我要和你离婚。”法院调解两人达成离婚协议后来,何明华多次打电话央求谢春梅回家照看孩子,终于谢春梅表示会慎重考虑,就在何明华憧憬一家人团聚,翘首期盼谢春梅回家的时候,何明华做梦也没有想到,他等到的不是谢春梅的身影,而是一张法院传票。
    2014年7月,谢春梅到南充市营山县人民法院起诉,诉请法院调解或判决两人离婚。何明华收到法院传票时,怎么也不相信谢春梅要和自己离婚,在很多人眼里,两人过得很幸福,从不吵架,从不拌嘴,是一对令人羡慕的模范夫妻。何明华拨通了谢春梅的电话:“春梅,怎么回事呀,你真的要和我离婚吗?”谢春梅坚定地说道:“是的,我要和你离婚。你的工资养不活我。”说完便挂断了电话。
    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两人达成离婚协议,谢春梅与何明华离婚,孩子由谢春梅抚养。(文中人物均为化名)张江枢 杨建琼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刘虎


仪陇论坛-仪陇新闻网旗下互动媒体【关注民生、汇集民意】联系QQ/微信:316733448 官方QQ群:154484869 。本网摄影作品、未经授权请勿转载、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该用户从未签到

32

主题

4484

帖子

1万

积分

研究生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积分
10900
陇币
0
发表于 2014-12-26 13:30:0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公务员就是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仪陇论坛-仪陇新闻网旗下互动媒体【关注民生、汇集民意】联系QQ/微信:316733448 官方QQ群:154484869 。本网摄影作品、未经授权请勿转载、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排行榜|关于我们|APP下载|小黑屋|手机版|仪陇论坛-仪陇新闻网旗下互动新媒 |

仪陇新闻网旗下互动媒体 联系QQ/微信:316733448 QQ 仪陇论坛QQ群:154484869
转载本网贴文请注明来源,转载本网图片照片请保留本网水印。尊重他人,赢得尊重,欢迎转载,拒绝剽窃!
仪陇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ICP备案号:蜀ICP备13027674号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200076 | 川公网安备 51132402000030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