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蜀布衣 发表于 2016-5-4 13:20:01

魏则西死也有因 ,我至今死因未明 ,请求大家帮我破案!(已回复)


我叫张建明,男,是南充仪陇一位60岁的农民工,默默奔走于各大城市搬砖修路,身份证号:512927195612171075家庭住址: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土门镇汪家坝村四组,我因证件丢失回老家补办完身份证后,欲外出打工,钱包却被偷,救助站收留转送精神病院后我在2016年4月24日离奇死亡,至今死因未明。死后我的户口簿和苹果手机又被偷。    事情详细经过是这样的,我于3月31号回老家补办身份证等手续,4月3号准备从营山县火车站坐火车去浙江杭州打工挣钱,途中不幸身上钱财被偷,整天都没有吃饭,没法联系上家人,晚上八点半到九点这个时段路边看到的热心市民向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执勤人员接到我后就直接送去营山救助站,营山救助站登记了我的身份信息,第二天一早我又被送去仪陇县救助站,仪陇县救助询问登记了家庭住址,年龄,姓名,身份证号。直接将我送往西充盛泰医院(该医院是以精神病治疗为主,并且和救助站有合作关系),在这期间,一直没有联系任何亲人家属家属,直到4月24号下午,我就这样去世了。    我去世后,乡上村长才接到仪陇县救助站打的电话,说我在西充盛泰医院去世(医院首先电话给救助站说病人已经去世,要求家属在半个小时内到医院接死者,否则只能送往仪陇县殡仪馆),村长立即电话通知我的家属,说张建明在医院去世,自此家属们才得知他的下落,才知道亲人居然已经与世长辞,连最后一句话也没有说上。医院无法提供我的死亡缘由,无法给我的家人们一个合理的解释。痛苦,绝望,遗憾。在仪陇救助站期间,我身上有户口本和手机(苹果5)等物品,两个手提包。在我去世后,亲属在医院领物品就只有一个空包,什么都没有,而在26号我的手机QQ显示在线状态。我去世后,我的亲属为我奔波,来回折腾,先后到达营山县火车站、营山县救助站、仪陇县救助站、西充盛泰医院等了解情况,仪陇救助站置之不理的态度让人心酸、心寒,心痛。因此我需要大家的帮助,及相关政府的帮助,帮我解答,让我死得瞑目:1.为什么派出所接警后,看到像我这样的农民工因为没有吃饭,像流浪汉,没有帮我联系家人,带我回家,却直接送往救助站?2.为什么营山县救助站接收并且知道我的家庭住址各种信息时,却没有通知我家人,而是直接送去仪陇救助站?3.为什么仪陇县救助站也知道我基本信息后第一时间没有联系我的家人而是送去了精神医院?我60岁的农民工,活了60岁从来没有什么精神病。4.医院又没有证据证明我有致死的病症,让我如何死得瞑目?5.谁拿了我的户口簿和苹果5S等物品?请大家帮忙破案。    为了避免以后更多人有类似的悲剧发生 ,请求大家帮帮我。为了让我的家人不在那么悲痛,请大家帮帮我,为了让我能死能瞑目,请求大家帮帮我。          反思:我国救助站到底是救人还是把人推向死亡?                                                                                                 死者亲属代笔                                                      联系电话:18628094288

仪陇救助管理站 发表于 2016-5-9 10:04:28

网友反映问题不实,病人死因清楚明白5月4日有网友在仪陇新闻网上发布“魏则西死也有因,我至今死因未明,请求大家帮我破案”一文,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一、 反映没有精神病问题不实。4月3日仪陇县土门镇汪家坝村四组村民张建明在营山县城由营山火车站派出所护送到营山救助站接受救助,张建明当晚在营山救助站受助人员住宿房间内胡言乱语,数次砸门,并自行数次电话报警,疑似精神病发作。4月4日在营山救助站护送回仪陇途中工作人员发现张建明精神异常,狂躁不安,并在护送途中情绪异常、精神狂躁,随行的营山县救助站副站长李树平告之此人疑似精神病患者,建议直接送精神病医院治疗,我县救助站工作人员在接收时也发现张建明精神异常、狂躁,情绪极不稳定。当天我们将张建明送到西充盛泰医院救治诊断,医生初诊为精神分裂症,4月6日西充盛泰医院再次复诊为精神分裂症(有医院病历可查)。因此,网友反映张建明没有精神病问题不实。二、救助站在未通知家属情况下直接送医救治,符合法定救助规程。我站在营山救助站已告之此人情绪异常、精神狂躁,疑似精神病患者,建议直接送精神病医院治疗和接收时也发现张建明精神异常、狂躁,情绪极不稳定的情况下,根据民政部《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第35条“救助管理机构发现受助人员突发急病、精神异常或有疑似传染病的,应当及时送往医疗机构或联系医疗急救机构救治、诊断”,民政部、公安部、财政部等6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民政、公安和城建城管监察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责任将流浪乞讨病人直接送当地定点医院进行救治”,“病人病情稳定或治愈后,可根据甄别的身份等具体情况,由民政部门所属的救助管理站接回,或通过其他方式帮助病人离院”等相关规定,我站在已发现受助人员疑似精神病发作,未通知家属的情况下直接将其送往精神病医院救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三、张建明在医院死因情楚。经查, 4月6日在西充盛泰医院的补充诊断张建明患精神分裂症的同时,还发现患继发性肺结核、慢性支气管炎等其他多种疾病。4月24日张建明突发高烧、呼吸困难,经西充盛泰医院与西充县人民医院会诊诊断为感染性休克,经抢救无效死亡。具体死亡原因可到医院调查。四、我县救助站严格执行救助规程,救助程序合法,符合“先救治、后救助”原则,网友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查了解,如有疑问应通过正当程序向相关部门直接反映或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我站工作中如有违规或渎职行为,愿承担一切责任,也希望当事人不要在网络媒体上编造事实欺骗网民。 仪陇县救助管理站2016年5月9日

春之舞 发表于 2016-5-4 20:36:04

社会乱象

祈福 发表于 2016-5-4 20:21:11

敢于揭露社会的阴暗面和丑恶现象就是最大的正能量!

西蜀布衣 发表于 2016-5-4 13:24:42

联系人:张欢    另一个电话:18108162793 联系人:张韬

scsgzl 发表于 2016-5-4 15:43:02

为什么要以死者的口吻来写?我还以为死者没死呢。

岁月如歌 发表于 2016-5-4 16:48:16

怪事多多,从文字上面看其实死者没死呢。也许那些救助站的工作人员,莫事做,把你这里送,那里送嘛!:D

岁月如歌 发表于 2016-5-4 16:52:07

这样看来,救助站的人,才是神精病哦:lol:lol

天添 发表于 2016-5-4 17:22:03

救助救助不过是官场形式罢了,有多少真正达到救助了

以梦为马987987 发表于 2016-5-4 17:27:35

楼主应该把主题,层次写清楚,

小东山 发表于 2016-5-4 18:03:48

十分同情,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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