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全文链接:《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
为什么要发布《规定》?
近年来,各类互联网信息服务迅速发展,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体现用户个性特征,方便在线交流,成为亿万网民展示自我的重要载体。但同时,通过注册、使用账号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实施网络暴力等行为时有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规定》是规范互联网用户注册、使用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管理账号信息行为的需要,是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社会公平公正和网民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防范化解国家安全风险、维护网络空间良好生态的需要。《规定》明确:
- 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是指互联网用户在互联网信息服务中注册、使用的名称、头像、封面、简介、签名、认证信息等用于标识用户账号的信息;
-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是指向用户提供互联网信息发布和应用平台服务的主体。
- 国家网信部门负责全国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的监督管理工作。地方网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的监督管理工作。
- 《规定》明确了账号信息注册和使用规范,要求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和公开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则、平台公约,明确账号信息注册、使用和管理相关权利义务。
《规定》还明确了互联网用户在注册及使用账号信息时不得出现的8种情形:
《规定》明确了账号信息管理的规范:
- 要求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履行账号信息管理主体责任,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能力;
- 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真实身份信息认证、账号信息核验、信息内容安全、生态治理、应急处置、个人信息保护等管理制度;
- 完善投诉举报受理、甄别、处置、反馈等机制;
- 建立健全互联网用户账号信用管理体系;
- 对违法违规注册、使用账号信息的情形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规定》明确了开展监督检查和追究法律责任的相关要求,规定网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协同开展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监督管理工作。
网信部门依法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管理互联网用户注册、使用账号信息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协助。发现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存在较大网络信息安全风险的,省级以上网信部门可以要求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来源: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