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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 【仪陇】关于严格规范全县个体诊所执业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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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4 10: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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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关于严格规范全县个体诊所执业的通告

(第13号)

 

2020年1月24日,四川省委省政府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Ι级应急响应。为有效切断传播途径,最大程度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传染风险,确保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指挥部就严格规范全县个体诊所执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涉及诊所为全县范围内的所有个体诊所(包括西医诊所、中医诊所、中医备案诊所、中西医结合诊所、口腔诊所等)。各诊所自行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院感防控、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等专业知识的学习和落实。

 

二、自2月4日零时起,各诊所务必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规范转诊。诊所一律不接收发热病人,诊疗活动中发现有发热(≥37.3℃)、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患者,及时告知其戴好口罩就近转诊到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诊疗活动中询问流行病史时,发现有与湖北(武汉)来(返)仪人员接触、与本地已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与疑似病例接触的患者,及时登记并如实将相关情况报告给指挥部。

 

四、个体诊所在诊疗活动中务必加强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严格落实诊疗场所消毒工作,保持场所通风良好。同时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五、县卫生执法大队将严格按照此通告要求加大对个体诊所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对未严格执行的个体诊所依法从严处理。

 

(联系人:仪陇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执法三股,高春华,联系电话:15351448885,邮箱:854924963@qq.com

 

特此通告

仪陇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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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5 08:32:2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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