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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出租车拒载 情节严重者将吊销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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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3 08:43: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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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日起,新修订的《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施行。该《条例》将公交、出租车纳入道路旅客运输适用范围。其中规定,若出租车拒载乘客,遭到投诉后,其情节严重者将处以吊销执照处罚。
  目前,该《条例》在达州城区实施两日来,相关部门尚未接到出租车拒载的投诉电话。然而对于该《条例》,达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表示仍需省道路管理部门针对《条例》的有关部分进行解释释义,如此,具体执法部门才能如实核定乘客投诉情况的严重程度,给予出租车司机相应的处罚。
  乘客:《条例》将加大乘客维权  家住在达州中学内的王女士提及出租车拒载一事,心中充满许多苦水。因在达州西外的单位要求每天早晨8点开早会,害怕因迟到被单位领导罚款,王女士每天都会选择搭乘出租车上班,当部分司机问清楚她的目的地后就扬长而去了。
  “上下班高峰期挤不上公交车,就只能站在马路边一次次向出租车招手致意停车。”一些的哥托辞称自己将回单位交车,或直接拒绝了王女士的打车要求。
  对于《条例》中关于出租车拒载将被处罚的内容,王女士表示支持。在达州本地某论坛上,不少与王女有类似遭遇的市民表示,要求对于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打表、拒载等行为将进行处罚或警告。该《条例》出台后将利于出租车市场的监管,也能帮助消费者维权。
  的哥:交通拥堵致其“挑肥拣瘦”
  然而,对于该《条例》出台并实施,出租车司机们却说出了其拒载的理由。昨日清晨上班高峰期,记者从达州市南外三岔路口试图搭乘的士上班。在短短10分钟内,向8辆出租车招手停车,部分车内已有乘客的出租车的哥以因与车内乘客不顺路为由拒绝搭车。
  “上班高峰期的乘客用车需求增加,达州市老城区交通拥堵,为不陷入拥堵区域,大部分空车的哥不会进城。”一名司机透露。
  出租车司机拒载乘客,多因其即将前往的地方正值交通拥堵高峰,或已超出出租车的运营范围。“许多地方路况不佳,司机挑剔地选一些路易行的地方,这样周转较快,且有许多客源。”
  出租车公司:《条例》实施前两日尚无投诉
  据达州几家出租车公司工作人员介绍,该《条例》实施以来,暂时尚未接到乘客打来的拒载电话,公司也曾多次对出租车司机进行道路运输培训,要求的哥不得以不正当的理由拒绝乘客的打车请求。
  该名工作人员解释,公司曾组织员工学习《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以加强员工对拒载乘客的相关政策规定中处罚情况和程序的认识。该规定中指出,司机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或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以及不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违规收费的,将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执法部门:《条例》实施还需上级部门释义细化
  按照新《条例》的第六十二条规定,客运经营者(包括出租车)拒载旅客、途中甩客、擅自加价、堵战罢运等,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依法吊销相关经营许可和从业资格证件。
  达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出管科工作人员介绍,《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出台并实施,得到众多市民和出租车公司拥护,但《条例》没有具体实施细则,需等待上级公路运输管理部门进行释义,以细化《条例》的执法范围和程度。
  究竟该如何理解该条规定中的“情节严重”一词?该名工作人员解释:按惯有的公路管理规范,“情节严重”一词应指司机拒载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且对社会造成巨大影响和危害性。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赵权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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