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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分脱贫奔康产业园收益资金,南充这几名干部受到严肃追究
脱贫奔康产业园收益资金岂能私分?阆中市石龙镇石城村村委会的村干部就干了这样的事,他们以“误工补助”的名义私分产业园收益资金11501元,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今年1月,阆中市纪委监委作出处分决定,相关责任人受到严肃追究。
2014年,石龙镇石城村被评定为省定贫困村,该村有贫困户59户204人。为确保全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持续增收,2016年3月,该村成立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又通过招商引资、贫困户入股、政府贴息贷款等方式,建成100亩脱贫奔康产业园,种植脐橙、辣椒、青菜等作物。产业园让贫困户看到了脱贫奔康的希望,是惠民工程,是好事。然而,这件好事却被村干部打上了歪主意。
2016年11月18日,当时担任石城村党支部书记的海雄彦,组织时任村主任海注涛、村副主任海定彦、村监委会主任海全彦和组长海注刚、朱先海、王安良、朱国伟、叶福喜,在村委会商议产业园管理和青菜种植事宜。
会上,海雄彦提出,为提高村组干部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发展产业园种植业务,以年度产业园青菜销售总收入的20%作为产业园5个工作小组的“误工补助”。海定彦及其他参会的村组干部均表示同意。
2017年1月,海注涛担任石龙镇石城村党支部书记,各产业园工作组组长向海注涛要求兑现前任村党支部书记海雄彦承诺的“误工补助”。海注涛同意以“误工补助”的名义,预先用村委会的备用金向产业园5个工作小组发放现金11501元。同年8月31日,南充市纪委暗访组在暗访时发现该村村组干部私分产业园扶贫收益资金的问题,此案由此浮出水面。阆中市纪委迅速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发现该问题属实。虽然案情并不复杂,但在调查过程中,调查人员遇到了不小的困难。
“建产业园是好事,我们都晓得。你建产业园要管理吧?要养护吧?肯定要请人,请别人要付钱,我们来做这些事,那也是劳动所得,凭啥说我违纪?”5个产业园工作组的村组干部普遍这样认为。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该村村组干部就是不认账。”调查组成员、阆中市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李永鹏说。面对调查有陷入僵局的趋势,调查组人员反复讲政策、讲纪律,析事明理,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不久之后,村组干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将违纪情况一一如实交代……
尘埃落定。海注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石城村党支部书记、委员职务;石龙镇党委副书记、镇纪委书记张英杰对该案发生负有监督责任被书面诫勉;副镇长陈波在该案中作为分管领导,在管理中履职尽责不到位被书面诫勉。相关违纪款被追缴。
为防范和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阆中市纪委监委专门在石龙镇石城村村委会召开案情通报会,以案说纪,以案明纪,为乡镇分管领导、村干部、村全体党员、群众代表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
“扶贫资金的一分一毫,都是贫困户的救命钱,绝不允许任何人动心思、打主意。谁敢动扶贫资金,我们将坚决查处,绝不姑息!”阆中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庞亮如是说,“今年是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我们还将继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紧盯扶贫领域资金、项目、干部作风问题,扎实开展‘3+X’专项整治,确保如期脱贫、廉洁脱贫。”
王政川 赖文娟 责任编辑:唐 龙 内容来自南充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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