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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刘佳)7月22日,省消委会向媒体发布了今年4-6月开展的沐浴剂比较试验结果:41个批次样品PH值、稳定性和总有效物含量全部符合标准,铅、砷、汞含量在国家标准规定的限量范围内,沐浴剂产品质量与产地、价格关联性不强。试验同时显示,有11个批次的儿童型沐浴剂样品未标注浓缩型,1个批次样品包装标示的pH值偏差度达36%,均涉嫌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比较试验:并非价高质好 为让消费者了解市场上销售的沐浴剂产品质量、性价比,今年4-6月,省消委会开展了沐浴剂的商品比较试验,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在成都10家商场、超市购买了41个批次的沐浴剂样品,包括11批次的儿童沐浴剂和30批次的成人沐浴剂,并委托省日用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样品的7个理化指标和5个微生物指标进行检测。结果显示,41个批次样品沐浴剂pH值全部合格,总有效物含量、稳定性、微生物等指标全部符合国家标准。样品铅、砷、汞含量均在国家标准规定的限量范围内,其中铅含量均未检出。 比较试验表明,产品质量与产地、价格关联性不强。儿童沐浴剂中价格最高的是“施巴”,德国进口,440元/升,价格最低的是“强生”,64元/升,检测结果显示,两者无论是总有效物、pH值还是汞含量等指标都差不多。成人沐浴剂中价格最高的是“婵媄”,瑞士进口,400元/升,最低的是“简约组合”,12.8元/升。从本次检测结果看,二者各项指标差异不明显。 标注问题:涉嫌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与旧标准相比,新标准最大的不同是增加了普通型和浓缩型的分类,而且总有效性物既是区分两种类型的唯一指标,也是沐浴剂最重要的指标之一。但比较试验显示,11个批次的儿童型沐浴剂样品包装上均未标识为浓缩型和执行年代号,可被认为普通型。但检测显示,本次所有儿童型沐浴剂样品总有效物均已达到儿童浓缩型沐浴剂标准。“儿童皮肤较为细嫩、敏感,消费者在不知儿童型沐浴剂已达浓缩型标准情况下可能会因使用量不当,造成儿童皮肤受到损伤。”省消委会秘书长肖向荣解释,生产厂商没有如实标注浓缩型产品,其行为涉嫌违反消法。 另有个别企业产品在其包装上标称的内容与实测值存在较大差异,如标称蜜语的样品在其包装上标示了其pH值为5.5,但实测值为7.5,偏差度达到36%。“上述两种行为涉嫌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应当整改。”肖向荣说。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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