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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微腐败”一直是民众所关注、政府着力抓的重点问题。对此,我认为应该紧紧盯住基层“微腐败”发生的重点环节,从警示教育树立“风向标”、进村入户“挖”问题线索、惩处问责增强获得感三个方面层层设防、持续发力,以利斧来斩断伸向群众的“微腐败”黑手。 首先可以通过警示教育来树立一个“风向标”。选取一批扶贫领域“微腐败”典型案例编印成册,并将其作为警示教育专题教材发放至全县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其各个村(社区)干部手中,让他们获得系统性的教育。也可以采取督查暗访、监督检查、考评考核、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等方式让基层干部受到警醒。通过我县纪委书记集中约谈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纪(工)委书记,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力直接传导至最基层,加大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督促检查。 其次,纪委干部可以进村入户“挖”问题线索。在我县范围内开展干部“进村(居)入户”大走访,要求全县乡镇(街道)、县级部门全体干部到群众家中开展大走访、大起底,讲明全县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取得成绩的同时,征求群众对党员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尤其注重收集干部违纪问题线索。要求走访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建立专项台账,定期向县纪委报告发现的问题线索。 再次可以通过惩处问责增强获得感。合理利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情节轻微、认错态度好的违纪人员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对在精准扶贫、低保评定等涉及民生方面虚报冒领、挪用私分、雁过拔毛、贪占截留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实行“一案三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责任,达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作用。 尽管基层干部掌握的看似都是‘微权力’,但这些却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党员干部只有保持良好作风、真心实意为群众谋福利,才能获得群众的支持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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