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尊敬的政府领导,您们好!本人是复兴镇灶户沟村九社社员高科会,我们社在2013年由社积资修了毛路(人均500元),当时队长彭以祥为了收到钱,在电话中承诺毛路可以修到户,为此我如数交了钱还出让了承包田(用于修路),年底回家看没有修到户,找队长理论过,无果,于是我要求退还公路款和承包田,彭以祥说:土地是国家的,他身为队长就代表国家想怎么支配就怎么支配,我想问问领导他真的有这么大权力吗?
2014年新任队长邓贵林说国家有公路补助款要修水泥路,说补助款不够要大家出钱(人均1300元),因有前车之鉴我不同意交钱,于是邓贵林给我写了保证书一份,保证毛路通到户我就同意交钱了,事情又过去一年了,我家连骑单车出行都成困难!恳请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抽点时间去看看好吗?我心里窝着火!但我相信政府会妥善处理此事。 :dizzy::dizzy: 大东山 发表于 2015-12-13 14:06
几个意思? 已关注,但不发言……
{:5_161:}{:5_161:} 仪陇现在到处都是这样
岁月如歌 发表于 2015-12-13 20:22
只是气愤他们为什么可以修到院坝里,而我只要求一个毛路而已,也没见有谁多出钱出田地,反而我田出得多还被骗一次又一次,公理何在?党员的良心何在? 天道酬勤 发表于 2015-12-13 21:06
仪陇现在到处都是这样
其实我不想得罪谁,只要一个公平一点点的对待就好 一样啊!说多了都是水
保证书呢???你可以拿到法院起诉他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