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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31 17:45: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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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减轻义务教育阶段
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的温馨提示


各位家长朋友: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等精神,为保护您和您孩子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特别提醒广大家长朋友:


一、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如您的子女确有培训需求,要选择证照齐全的合法培训机构(可在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查询有资质的正规培训机构名单),防止进入非法机构参加培训。家长朋友需要注意的是, 2021年9月1日以后,各校外培训机构不得收取义务教育阶段学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的学科类培训费。若已缴费,可与校外培训机构协商以变更合同履行方式、退费等方式处理。如有疑问,可咨询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


二、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三个月的费用,并依法使用签订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培训前,学员对培训内容、质量承诺、培训期限、收费金额、退费标准及违约责任,要逐项逐条审阅确认。签订合同后再付款,并索要正规收费票据,收费票据必须和办学机构名称一致。要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票据等资料,以作为维权凭据。


三、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家长朋友们,孩子的安全、健康和成长,寄托着家庭的希望和幸福,促进孩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是全市教育工作者的初心使命和不变追求。希望家长要尊重孩子成长规律,理性看待校外培训,共同携手为保障孩子健康成长、全面发展而努力。若发现校外培训机构存在无证无照开展培训活动、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违规收取费用、聘用无资质教师、虚假宣传、超纲提前教学、在职教师违规兼职及有偿补课等问题,请及时对其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

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0817-2810391

顺庆区教科体局:0817-2396838

高坪区教科体局:0817-3302591

嘉陵区教科体局:0817-3631051

阆中市教科体局:0817-6303063

南部县教科体局:0817-5525388

西充县教科体局:0817-4239182

营山县教科体局:0817-8216437

蓬安县教科体局:0817-8638879

仪陇县教科体局:0817-6936022


欢迎提供新闻线索,仪陇号入驻、技术等问题,活动策划、平台运营等事宜,可联系QQ/微信号:316733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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