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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仪陇县委宣传部 仪陇县精神文明办公室 仪陇县妇女联合会 仪陇县广播电视台 关于开展第二届“家风力量·幸福守望”寻找 “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县委2015年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全国、省、市妇联关于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要求,进一步发挥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良好家风和推动家庭道德建设、促进社会文明和谐进步中的积极作用,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妇联、县广播电视台决定2015年11月-2016年3月在全县组织开展第二届“家风力量·幸福守望”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群众自荐、互相学习、共同分享为宗旨,以契合家庭需求、群众喜闻乐见、最大限度吸引群众参与为目标,广泛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深入挖掘、大力宣传“最美家庭”感人事迹,积极弘扬家庭美德,引导妇女和家庭在参与中接受道德教育、提升文明程度,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贡献力量。 二、评选机构 此次评选活动,由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妇联、县广播电视台联合开展,成立“寻找最美家庭”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组委会由主办单位相关负责同志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妇联办公室,负责评选表彰活动的具体事务。 三、评选条件 1. 具有本县户籍或在本县居住1年以上,家庭成员没有任何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没有违反社会公德、家庭道德的言行。 2. 在夫妻和睦、孝老爱亲、亲善教子、爱岗敬业、热心公益、勤俭持家、廉洁文明、温馨幸福、邻里互助等某方面事迹突出、精神感人,得到社会好评的家庭。 3.已荣获2014年县级以上“最美家庭”及提名奖的家庭不再参与此次推荐。 四、评选名额 “最美家庭”评选分为“夫妻关爱家庭”、“孝老爱亲家庭”、“教子有方家庭”、“勤俭持家家庭”、“邻里友善家庭”5个类别,拟评选表彰“最美家庭”10名;“最美家庭”提名奖10名。 五、实施步骤 本次评选活动分宣传发动、推荐申报、初审评议、公众投票、表彰推广五个步骤进行。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1、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11月1日—11月20日)。由组委会制定和下发评选活动通知,对评选活动进行部署;各乡镇妇联、县级机关妇委会要对此项活动进行专项部署,充分发动群众、口碑相传;县主要媒体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让评选表彰活动家喻户晓。 2、推荐申报阶段(2015年11月21日—12月20日)。符合条件的候选家庭可通过单位推荐、自我推荐和社会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各乡镇妇联,县级机关妇委会要在广泛发动群众、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的基础上,根据评选条件,推荐出本辖区、本单位最美家庭1—2户。 3、初审评议阶段(2015年12月20日—12月30日)。评选办公室将对所有推荐家庭的材料进行审核,根据推荐家庭的事迹情况,择优确定20户仪陇县“最美家庭”候选名单提交组委会审定考察。 4、公众投票阶段(2016年1月上旬)。组委会审定考察后,向社会公布20户候选家庭名单,通过县电视台、仪陇新闻网、仪陇报、仪陇手机报等媒体向社会公示,征求群众及部门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并发动全县干部群众进行投票评选。评选采用公众投票和评委打分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公众投票占40%,评委投票占60%,得票高者当选。 5、表彰推广阶段(2016年2—3月)。对评选出的10户“最美家庭”制作专题宣传片,2016年“三八”节期间,在县电视台开辟专栏进行集中展播;召开最美家庭故事分享及表彰会,分享受表彰家庭的感人故事,深度解读“最美家庭”所承载的人文精神,对“最美家庭”获得者给予表彰奖励。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公民道德水平的高度,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确保活动扎实推进,积极做好组织发动、寻找发现、评审推荐和资格审查等工作。 2、加强工作宣传。各级各部门要最大限度扩大群众参与率和活动社会影响力,努力营造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良好氛围,广泛宣传“最美家庭”故事,宣传家庭文明理念,宣传开展活动的成效。“妇女之家”宣传发动要实现全覆盖,要在人群集中的单位和公共场所张贴和播出全国统一印制的活动宣传画、宣传片、公益广告等,引导妇女和家庭踊跃参与。要组织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六个一”活动,即:每个“妇女之家”召开一次宣传动员会、设立一个“最美家庭”光荣榜、开展一次好家风好家训评议活动、举办一次“最美家庭”故事分享坝坝会、组织一次家庭文化艺术作品展、开展一次家庭文化活动。 3、加强材料报送。各乡镇妇联、县级机关妇委会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精心组织实施,积极推荐来自群众身边和基层一线的“最美家庭”,深入挖掘家庭感人事迹,做好资料收集、活动展示和成果推广,定期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县妇联办公室。推荐仪陇县“最美家庭”需提交《仪陇县“最美家庭”登记表》一式2份,家庭先进事迹材料(字数1000字左右)1份、3张展示“最美家庭”的照片(电子版),于12月30日前,将以上资料的电子版报送到县妇联办公室。 联系人:杨静 联系电话:7227609 电子邮箱:ylxfl@163.com QQ邮箱:396642069@qq.com 中共仪陇县委宣传部 仪陇县精神文明办公室 仪陇县妇女联合会 仪陇县广播电视台 2015年10月10日 附件:仪陇县“最美家庭”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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