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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仪陇县城驻地搬迁十周年”摄影展活动的公告 为做好仪陇县城驻地搬迁十周年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宣传推介仪陇,树立良好对外形象,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举办“仪陇县城驻地搬迁十周年”摄影展活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举办一次“县城驻地搬迁十周年”摄影展活动,向社会各界朋友、广大摄影爱好者广泛征集反映仪陇全县各地、各部门、各行业的图片及摄影作品等方式,全面展示仪陇新县城搬迁十年来全县城乡及各行各业的大发展、大变化,讴歌我县十年来改革开放、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社会稳定和谐的辉煌业绩。 二、主办单位 中共仪陇县委 仪陇县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 中共仪陇县委宣传部 四、协办单位 中国旅游摄影网 中共仪陇县委报道组 仪陇电视台 仪陇新闻网 仪陇县摄影家协会 五、活动时间 1.征稿时间:2015年8月18日至2015年9月25日止。(以上传作品最后日期为准) 2.作品评选:2015年9月29日之前 3.获奖作品颁奖:颁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拍摄内容 1.围绕仪陇县城迁建十年来我县改革开放、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社会稳定和谐的辉煌业绩。重点突出新县城城市建设、新农村建设,工农业、交通、金融、商贸、教育、卫生、文化、科技等方面的发展。 2.反映全县人民生活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及良好的精神面貌,秀美的自然风光和具有仪陇特色的民俗风情。充分展示宜居仪陇、生态仪陇、和谐仪陇、平安仪陇、幸福仪陇、腾飞仪陇。 3.征集对同一事件能进行新、老图片对比让人看到有明显变化的图片及有跨越时间的纪实摄影作品。 4.以上所有征集图片内容的时间只限定在2005年9月至2015年9月这十年期间。 5.彩色、黑白不限,数码、胶片不限。数码只征集JPG格式。请保持图片内容的完整性,不征集经过PS处理而改变了图片原始内容的图片。 七、展出地点 仪陇县行政中心广场、仪陇县文化活动中心广场 八、征稿对象 仪陇县摄影家协会会员,县内外摄影爱好者。 九、宣传方式 1.利用中国旅游摄影网、电视台、广播电台、仪陇新闻网、仪陇报、仪陇手机报及QQ群、广告等方式进行宣传,扩大此次征稿的影响力度。 2.在中国旅游摄影网、四川在线、南充新闻网、仪陇新闻网、开辟专栏进行网展参赛作品。 十、作品征集 1.本次摄影展准备评选出200幅优秀作品在仪陇县行政中心、仪陇县文化活动中心展出。 2.在优秀作品评选出等次奖并颁发获奖证书。 特等奖1名,奖现金2000元、证书1个 一等奖2名,各奖现金1000元、证书1个 二等奖4名,各奖现金800元、证书1个 三等奖8名,各奖现金500元、证书1个 优秀奖40名,各奖现金200元证书各1个 组织奖4名:各奖现金1000元、奖牌各1个 同一作者只能获得一个奖项,优秀作品可以参加展出,每幅作品只能有一人署名。 3.征稿细则 (1)以上所有征集图片内容的时间只限定在2005年9月至2015年10月这十年期间。彩色、黑白均可。 (2)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3)建议数码相机使用JPG3—5mB(无损压缩格式)拍摄。 (4)投稿方式 网络作品投稿。作者须按作品表(后附)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并随同投稿作品发送个人照片(JPG格式)。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原始数字文件(底片拍摄的请扫描)和调整后的数字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投稿。 (5)作品入选后,主办方将统一调底用于影像鉴定及展览。 (6)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 (7)对于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另支付稿酬。 (8)投稿者应对其作品拥有充分、完全、其他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9)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作品,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十一、投稿地址 仪陇新闻网 仪陇县摄影家协会 联系人: 祝雪松 黄斌中 电话: 18783991122 15181708000
中共仪陇县委宣传部 2015年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