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交警是否存在滥用职权
智慧仪陇网友用户70468551600:我于2021年10月18日在复兴往马鞍方向走国245国道永乐到武棚限速70路段被交警移动测速到66码的速度行进,后被交警拦截告知超速10%,要处以罚款100扣三分,我当面提出是区间测速路段限速70。交警口头回答客货车限速60。我提出来在区间路段没有客货车限速60的标志标牌。交警口头回答在武鹏前面有指示标牌。经过昨天下午跟今天上午再次路过该路段肯定无误的没有客货车限速60的标牌(已经录像记录该路段永乐往马鞍方向到新马路与国道245重复路段无交警口头回答的客货车限速60的标书牌)。那么车辆在标牌标示限定速度为70的路段行使,速度只有66码,交警是不是就存在滥用职权,乱处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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