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灾区 发表于 2014-11-17 15:41:14

一人不交合作医疗,全家人都不能交了,合理吗

你好,我是仪陇县立山镇的一名在外务工人员,现在有些事情想咨询仪陇县医疗保险部门:

我是在外面打工,由我公司已经给我买了社保,社保就包含五险一金,那现在老家要收取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我是不是不用再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了,现买的话是不是重复了,我也有医疗卡的,那如果不买的话还要什么证明。

去年政府有一个条文,说是在外务工的,如果你所务工企业给买了保险就可以不用再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了。

但是,我们村收取合作医疗保险是家庭所有人员必须要缴,如有一人不缴,那就是是全家不缴,请问这样合理吗

去年政府也有一个条文,说是在外务工的,如果你所务工企业给买了保险就可以不用再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了。





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为稳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最大限度提高农民参合率,进一步强化农村群众医疗保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80号)和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现就全县2014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筹资对象
  凡本县农村户口的农民不分年龄大小,均以户为单位参合(以户口簿为准,含外出务工、上学人员,不含现役军人。若外出务工人员参加当地企业医疗保险的可不参加新农合,但其家庭成员参合时需提供参保人的参保资料)。
  二、筹资标准
  2014年筹资标准为每人390元,其中中央、省、县三级财政补助320元,农民个人缴纳70元。特困户、五保户、精神病患者和残疾人个人筹资分别由县民政局、残联负担,于2013年12月31日前拨付到县新农合筹资账户。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11月15日— 11月20日)。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分别召开新农合筹资工作动员大会,周密安排,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及典型案例,为筹资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最大限度提高群众参合积极性。
  (二)筹资阶段(2013年11月21日—2014年1月25日)。填写《参合人员登记表》,核对参合人员名单及个人信息,完成信息录入工作,收取参合资金,出具新农合专用收款票据。
  (三)发证阶段(2014年1月15日— 1月25日)。认真核查参合人员信息,及时将新农合参合人员的《合作医疗证》发放到参合人员手中。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4年2月10日—2月15日)。县目标督查办对各乡镇2014年新农合筹资工作开展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民生工程,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而筹资工作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基础和核心。各乡镇、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明确职责,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增强做好新一轮筹资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强化宣传,积极引导。农民群众的认知度和知晓率是推行新农合的关键。各乡镇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特别突出“政府投入逐步加大,补偿标准不断提高,农民受益越来越多”等方面的宣传,让广大农民群众充分认识新农合制度的优越性,有效提高新农合参合率。
  (三)严格程序,规范操作。新农合基金筹集要整户全额收缴,严禁少算少收。要加强票据管理,做好核销工作,及时将收缴的资金缴入仪陇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专户(见附件),严禁挤占、挪用新农合基金。
  (四)加强督查,逗硬奖惩。县目标督查办负责跟踪督查新农合筹资工作进展情况。凡思想不重视、组织不给力、措施不到位的乡镇和部门要通报批评,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财政部门负责安排新农合筹资工作经费,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乡镇和部门予以表彰和奖励。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 11月14日












曾经很难 发表于 2014-11-17 15:49:23

:Q 不会这样吧,连坐

借过一下 发表于 2014-11-17 20:28:01

政策不合理,死脑筋干部。

新政坝抄哥 发表于 2014-11-17 21:48:00

瞎搞,别人难道要缴费两次。

大东山 发表于 2014-11-17 22:14:48

这社会!不合理的地方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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