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取缔城区落地牌匾和“丁字”招牌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助力天府旅游名县和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南充市城市户外广告规划设置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依法取缔县城城区内落地牌匾和“丁字”招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即日起,城区内所有商户实行“一户一匾”制,取缔一切落地牌匾和“丁字”招牌。
对于应当拆除的落地牌匾和“丁字”招牌,由相关单位或个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自行拆除清理,逾期不自行清理的,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拆除。
对拒绝、妨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仪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3月24日
免费吗?政府买单才能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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