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甴拍客 发表于 2020-2-7 17:28:59

顺庆区第8号公告:即日起,受理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情况举报 南充市顺庆区应对新型冠

顺庆区第8号公告:即日起,受理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情况举报

南充市顺庆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公 告(第8号)

为有效防止和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构建起群防群治、人人参与的疫情防控体系,现将顺庆区关于受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情况举报的事宜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近14天有从湖北、浙江、重庆和深圳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来顺人员未按规定报告的;不主动申报、拒绝按要求接受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
(二)违反取消集聚性活动有关规定,举办酒席、聚餐、聚会等活动的。
(三)茶楼、网吧、歌舞娱乐场所、麻将场所、宗教场所、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影剧院、洗浴、体育健身场馆等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未按规定关闭的。
(四)村(组)、小区等未按规定实行封闭式管理的。
(五)省际、市际、县际客运班线和客运包车(含旅游包车)未按规定停运的,出租车司机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
(六)集贸市场销售、宰杀活畜禽和野生动物捕猎、交易未按规定关停的。
(七)疫情期间违反禁令哄抬物价、囤货居奇、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
(八)其他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方面的事项。

二、受理方式
(一)电话受理。座机:0817-2222560,手机:17313835580。好
(二)电子邮箱受理。举报邮箱:zhb17313835580@163.com。

三、其它
(一)顺庆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及相关责任单位将按相关要求严格保障举报人隐私。
(二)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南充市顺庆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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