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交警:愿你三冬暖,为你保平安
老师拍摄精彩,报道及时,加分支持,点赞。 拍摄精彩,精准报道!为仪陇交警们点赞致敬! 你是人间三月天,你用忠诚护佑百姓平安!2019年12月24日,仪陇公安交警特邀仪陇新闻网丨仪陇论坛仪陇电视台丨仪陇手机台仪陇身边事仪陇在线麻辣社区仪陇论坛自由拍客传媒等资深编记网媒版主走近寒风中的交警执勤现场走近车管驾考工作场所开诚布公座谈听取意见建议当前仪陇交警正致力于全县三四轮车整治,以及岁末年初道路事故预防工作。为了社会的安定祥和,希望大家理解支持配合。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公共安全技术标准的相关规定,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应当认定为机动车,需经公安交警部门登记后悬挂机动车号牌,方可上道路行驶。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不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范围内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公安交警部门无法进行注册登记,不能上道路行驶。
驾驶电动三轮车应当持有准驾车型为“D”的三轮摩托车驾驶证或准驾车型为“C4”及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电动四轮车应当持有准驾车型为“C2”及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
请大家相互转告,遵守交通法规,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不乘坐不能合法合规上牌照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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