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受害者,家住仪陇县文星镇一个山村,家有75岁老母亲(父亲去世多年)和孩子,2019年2月在珍爱网认识了一离婚女(饶女士),刚开始通过加微信聊得情投意合,当时饶女士描述自己是离婚人士,前夫是温州人,因以下原因与前夫离婚。
1.前夫没有经过她的允许将钱借给了他姐姐。
2.6岁的女儿得心脏病,前夫一家人怀疑饶女士有家族病史,引发争议。
3.前夫妈妈重男轻女(当初生女儿时前夫妈妈不管不问,很冷漠)
饶女士描述自己13岁出门学做家具生意,攒下了几百万的积蓄,由于离婚后女儿得先天性心脏病花了一百多万(并且且向银行贷款90多万元),经历过这么多她想找个人踏踏实实过日子,当时的我也是想找一个好好过日子,觉得饶女士相当加强挺不容易的,所以我们无话不聊,就约定见面。当时我在成都工作,第一次见面有她母亲在场,见面后她描述母亲说我诚实叫他与我好好交往,然后她要求我回老家见我的家人,第一次和我家人见面,给我老母亲1000元见面礼,给我儿子400元,通过见面觉得她为人处事可以,回成都后有一个周末接我儿子去了县城玩,买了衣服鞋子。因为这些我对她慢慢放下了防备之心。然后她说我们相处可以,就要求在县城住一个我们自己的房子,当时她说为女儿花了钱治病手里没有钱,要求我转房租给她,也是我第一次转钱给她8000元,后面经过我回去很多次,她把租房打理的井井有条,从那时我觉得她是过日子的女人,就约定再次见父母,定在了正月初五初六结婚,后面他找各种理由交往转钱共计265000元本金,我是向银行借贷而来利息35000元因为钱的原因我们吵了很多次架,都是因父母和闺蜜劝说和好,但还是怀疑她有问题,却找不到证据,知道临近结婚时我翻了她手机,见到与多个男人KTV唱歌,被她发现给她父母说我人品不好,需要我改并改婚期2020年腊月26结婚。
在2020年4月16日我通过过抖音查到他与另外男子与交往,我联系到了该男子,据他描述说她与我2019年底分手,通过微信认识,饶女士没有两天要求见面,主动提出见家人,该男子在认识后两天饶女士要请他去了我和她租下的出租屋,后续饶女士向该男子连续借钱共计12300元。该男子向我提供了微信与饶女士的聊天记录,言语肉麻!我才明确定论我被骗了。
社会各界人士当你们看到这份温馨提示信的时候,一定小心此女子,谨防上当受骗。
此女身份证户籍两个:仪陇县石佛乡双祠村五组19
浙江省温岭市大溪镇前瓦屿村372号
目前在仪陇县新南路27号经营家具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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