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香识女人 发表于 2019-10-11 11:54:06

高 速 公 路 上,眉 山 生 活 区 印 象

         第一次途经高速公路的眉山生活区,看见这里有“扶贫产品”专店,忍不住用手机拍照。一位不諳事体的售货员居然对我说:这里不允许拍照。我反问她:不允许拍照?有政府部门(比如公安局)的禁令吗?店里陈列的商品既然可以出售,为什么不能拍照。另一个售货员立即予以纠正:可以拍照,可以拍照。我认为,头一位售货员可能未经培训即上岗,所以发此谬论。


















吴唐 发表于 2019-10-11 15:50:50

好纪实报道,点赞!

万年青 发表于 2019-10-11 16:22:56

精记实,点赞支持。

民民 发表于 2019-10-11 18:34:34

好拍,点赞。

隽楚 发表于 2019-10-12 10:08:48

好纪实,好照片。仪陇亦将入列“天府旅游名县”,但是却没有像样的旅游产品面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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