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同道合的驴友意外坠崖身亡,组织者判赔10万,倔驴、自私驴不能要 徒步十年
志同道合的驴友意外坠崖身亡,组织者判赔10万,倔驴、自私驴不能要徒步十年马拉松运动跑步/驴友岩降意外坠亡 ,组织者判赔10万
户外活动既能锻炼身体、又能放松精神,越来越受到现代人们的喜爱。但AA制自助户外运动在逐步风靡的同时,也带来了频发的意外事故。日前,吴江法院就审结了这么一起令人惋惜的案件。眼下不少驴友正在筹备国庆长假期间的户外活动,这则案例也给有户外活动打算的朋友敲响安全警钟。
1、志同道合的“驴友”意外坠崖身亡
王某与李某因经常参加有挑战性的户外活动而结识,王某作为团体活动领队,经常组织其他志同道合的爱好者一起户外活动,李某也经常参加王某组织的活动。
2018年10月12日,王某在其注册的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一篇户外活动公告,召集8至10人组团于2018年10月27日至诸暨某山崖进行岩降体验,并对于活动安排、注意事项、报名费为138元/人(包含保险费15元)、行程为AA拼车等事项作出了说明。
活动公告发布后,王某找到李某,并邀请其一同参加活动。李某应允后,便向王某支付了15元的保险费。王某遂在活动参加人员组成的微信群中发布公告,明确活动领队为王某和李某,并告知群成员AA拼车等相关的活动安排和注意事项。
10月27日当天岩降活动开始后,李某第一个从山顶利用一根主绳下降到第一平台为团队探路,在固定好绳索后,王某便解开固定在第一平台的绳索,以便李某继续一人先行下降至第二平台为团队探路。但在下降至第二平台过程中突发意外,李某不慎摔落山崖,在被救护车送至医院前已经死亡。
2、亲属与活动组织者对簿公堂
李某的亲属认为,王某组织本次户外活动并收取报名费用,系户外活动的经营者,李某与王某之间形成帮工关系;岩降活动技术含量和危险程度极高,王某对于李某也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李某的亲属遂在料理完李某的丧事之后,便将王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赔偿死亡赔偿金等损失共计102万余元。
王某则认为,其与李某之间不存在帮工与被帮工的关系。本次户外活动是参与人员自愿的AA制活动,参与人员都只是对于该项活动有共同的兴趣爱好,互相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其在本次户外活动中没有必须要完成的工作量,所以其未从事经营活动,其不应当对李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
3、组织者未获利参与者自甘冒险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一方面,活动通知中明确成员出行方式为AA 拼车,王某为活动提供了补充装备,并召集活动参加者、组织车辆、安排活动路线,花费了一定的时间和精力成本,收取除去保险费之外的123元的报名费,在合理的范围之类,并不能以此认定其为经营活动且从中获利。
另一方面,王某作为本次户外活动的组织者兼参加者,其主要目的不是一定要完成特定的工作量,而是在负责安排活动路线等事宜的同时,自身也参与体验岩降活动。李某自愿参加活动并为团队探路,是为自身进行岩降活动的同时,为团队所有的其他成员做出的个人贡献,是对活动团队整体利益的考量,而非仅从王某的利益出发。故李某和王某之间不形成帮工关系。
在本次活动中,李某作为一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此前也曾参加户外活动,应当对于岩降活动较高的风险性有清晰的认知,但其仍参加本次活动并为活动团队探路,应视其行为为自甘冒险。
4、组织者未尽义务仍需担责
但是,自助式户外活动本身的风险性并不能免除活动组织者王某在活动前和活动中应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
虽然王某在活动前确已履行风险防范义务,在李某坠崖后其亦进行了符合客观环境和自身条件的救援活动,但其作为一名户外活动的经常参加者和本次活动的组织者,理应知道本次岩降活动具有潜在的危险性,但却未能为活动采取足够的安全保障,在李某岩降过程中也未提醒并告知其配备并使用安全绳;在李某岩降过程中亦未妥善处置其使用的绳索,一定程度上也致使李某处于危险境地,存在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在综合本次户外活动的性质及李某死亡事件发生的原因、王某采取的各项措施的基础上,酌情确定王某赔偿李某家属各项损失100000元。
玩户外,安全永远都是第一位。在AA户外中,领队一定“A的是安全”。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玩户外领队的6条黄金法则。
领队“A的是安全”
黄金法则第一条
安全永远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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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只有一次!生命只有一次!生命只有一次!很多时候一只队伍的生死掌握在领队的一念之间。
生命只有一次,请做出“取舍”,安全永远是玩户外的第一要素,更是领队必须掌握的第一要素,请永远记住:安全永远第一!安全永远第一!安全永远第一!
黄金法则第二条
一定要尊重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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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天气可以把一次阳光下的户外变成一次可怕的、致命的地狱之旅。以鳌太路线为例,80%的死亡率和天气变化有关。
作为领队一定要及时判断好天气。突发的天气变化,也许会让队伍什么也看不见,雪雨天气会让队员的血液仿佛都凝结了,你好像失去了思考的能力并且迷失了路途。突然间,你感觉到死亡的痛苦抽紧你的心,你感觉到极度无助。你的手指、脚趾失去了知觉。冰块凝结在你苍白,你和你的同伴在风雪中绝望地呼救。一切都太晚了!不要把你置身于上述情况之中。仔细阅读天气预报,保证你能理解这些预报,并且认真地考虑天气变化,做好“就地扎营”和“下撤”的准备。
坏天气可能不期而遇。山,有着自身的天气法则,这种天气变化无法根据今天的天气情况精确预测,我们无法在山顶上建立一座气象台。所以领队一方面要信任天气预报系统的预测,但要密切关注山野本身的变化。在有可能的地方放置固定的绳索,带上指南针,营地必须有安全的灯光。预防一切有可能发生的危险。
黄金法则第三条
随时听取队员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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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中最怕一言堂和一意孤行的领队。领队在一只队伍中通常是灵魂人物,甚至决定生死。但领队不是万能的,很多情况下领队也有拿不定主意的时候。
事实上,一只户外队伍的组建,通常都有老驴和新驴,而很多老驴的经验并不比领队差,尤其在迷路、天气突变、队伍磨合中更有一些独特的经验。为此,一方面队员要随时向领队提出合理化建议,另一方面领队也要虚心接受,不要不懂装懂、不要炫耀;诚实面对自己以及整个队伍的能力极限。
黄金法则第四条
这两类队员“不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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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团结协作精神的队员不要:倔驴、自私驴、无组织、无纪律者,他们有自己的一套经验、想法、理念,甚至一颗自私的心理,对领队一些决定存在着抵触和反抗情绪,许多时候一意孤行,有时还会形成一个小圈子,这无疑极大的冲击原本的队员,也给整个团队甚至带来的灾难性的后果,因此领队管不住的队员千万不能带。
实力差别太大的队员不能带(针对ZN和技术性线路):如果实力差别太大,不仅仅是拖全队的后腿,还可能会产生队员之间的不团结,有时一句:“人家还是新驴嘛,你就不会照顾一下。”这样的队员不管是美女还是帅锅还是拒绝吧,这样对全队都好。
黄金法则第五条
建立队伍“急救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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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包是每个领队必备的事情。但通过以上几点,你应该知道一定要建立自己的急救包,而不是购买那种药店整套的成品急救包,因为那种急救包通常塞了很多你几乎不大可能用到的东西。
应该根据已知的线路,给队伍建立急救包,这样你会清楚这里面都有什么和怎么用。很多时候这样一个急救包能救回你或队友一条命。此外,有一点要强调的就是,请常备一个蛇毒抽取器。
黄金法则第六条
必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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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没必要再老生常谈,“保险”救不了命,但是对于领队、对于队伍、对于个人来说,是真正重要的东西,无论是一两天的短线还是一个月的长线,没有购买保险的人直接劝退吧。这样的队友是对自己,更是对家人的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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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帖,点赞。 说实话,不管什么组织,组织者不好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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