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ZH6677 发表于 2019-8-23 08:24:54
看了半天没发现哪里不对。修公路是有这种情况:按照实有人口和包产人口相结合分摊公路款。所谓实有人口,就是因婚姻、小孩出生、前些年买户口、读书迁户口等造成户口没有在本地,但实际在本地居住(包括在外务工人员),要享受修路成果的,应该缴纳公路款。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因读书毕业或者参军等原因分配(招考)了正式工作的(不包括务工人员),户口已经迁出,并在外面另外组成了家庭的,一般不纳入实际居住人口,但可以动员他们为家乡捐款。关于人口3.3或者4.4,多半是将父母的任务分摊到几个儿子头上,这没有问题,只要过去在乡村两级或者县相关部门干过的老干部一看都知道了。湘扬 发表于 2019-8-23 18:31:18
现在的亊,个别领导都拖就拖。老王32 发表于 2019-8-23 21:59:40
有的家庭实有人口填的有问题,这个就需要上级政府部门去查证才知道的哈老王32 发表于 2019-8-23 22:53:52
这张照片看得见实际人口了老王32 发表于 2019-8-27 10:18:22
………………………………慢慢等老王32 发表于 2019-9-5 23:54:28
确实是这样的,镇纪委书记都不管,官官相护老王32 发表于 2019-9-11 22:47:07
我就不相信莫得人管了老王32 发表于 2019-9-14 22:38:51
关注的人还是不少,只是吃闲饭的太多了嘎嘎⊙▽⊙ 发表于 2019-9-17 10:01:44
感觉每个地方都是这样,我们哪儿集资修路一样,社长家的六个孙子都在本地生活,集资的时候说他们户口没在本地不交,国家粮食直补什么的就按他家实际人口算了,平平淡淡过一生 发表于 2019-9-17 12:45:46
市长热线解决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