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百姓建住房人均30平米?
在仪陇县周河镇英雄村三社出现一个情况,这户人家只有一个户口在村里,其他人的户口都不在本村,为何可以拥有建一百多平米的住房土地面积,镇国土局是以什么理由同意这户人家建房可以超出国家规定的人均拥有的土地面积?县国土局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 只要有实力,你也可以修一栋别墅,自己没实力,何去盯别人。 都是本队的,不要说这些,乡里乡亲的何必呢,你是企寂寞还是 家里有常住人口是农村户籍,前几十年几年前户籍混乱,有买城镇的,有大学生,军人等。只要他们行驶了村社各种义务,村民同意,有老住房在籍贯地,根据有关政策和法规可以按规定地修建住宅发展农业生产。具体可咨询有关政策,但必须先批后修。 人均30是危房补助,国家没有限制有能力修的人,且人家有宅基地啊 那家人可能跟你有过节吧?典型的见不得别人好嘛,自己不发展也就算了,还去阻止别人发展不太好吧? 人家修房子又没拿你一块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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