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路是好事!但是霸王条款是否合法,领导做的修路的事,事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修路是好事!但是霸王条款是否合法,山高皇帝远无人管吗?上到国家修路款,下到人民集资,现在修路就这样捞钱,村里干部好嗨哦!《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百九十二条进行修改。具体来说,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且不积极退赔,给国家给人民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较大社会影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共存款,数额巨大,且不积极赔偿,给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较大社会影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1 -1
说点什么 只能说不交者,以后不得过三轮车及机动车上路通行。有点霸王条款。 看这个人平交400也不算多,当初我们村六七年前交1500呢。但路修好了确实方便,家家户户车开到门口。现在有极个别的人觉得在城里买了房子,举家都搬了城里,可户口还在农村,不想出钱。可保不准哪天老年人人老了想落叶归根,到时候会有人可能不会让你过车走。可能出得更多也说不准。所以还是支持村民为了出行方便集点资加上政府支持资金修路。 修路是好,好像成了当官的发财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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