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不停车检测非现场执法系统的公告
为有效保护公路和桥梁的运行安全,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双超治理工作和公路保护的需要,县人民政府决定启用不停车检测非现场执法系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18年7月25日零时起。 二、实施路段 (一)S206金城镇黄莲垭村路段(原S101K321+500至K322+500); (二)S206土门镇三叉河村路段(原S101K311+600至K312+600); (三)G244张公镇大门村路段(原S101K341+200至K342+200); (四)G244二道镇童子桥村路段(原S203K34+500至K35+500)。 三、处理办法 不停车电子检测系统点位将对该路段所有货运车辆的超限超载、超速、遮挡号牌或未悬挂号牌、逆行、压线等违法行为进行电子抓拍,实时锁定违法数据,同步传输至县交警大队违法行为调处平台和县路政大队超限超载数据管理平台。对系统锁定的违法行为,由县路政大队、县运管局、县交警大队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联系电话:0817-7222615。 特此公告。
仪陇县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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