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生育不应曲解为“社会花钱买孩子”】 日前,辽宁省印发《辽宁省人口发展规划
【奖励生育不应曲解为“社会花钱买孩子”】日前,辽宁省印发《辽宁省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提出到2030年,总和生育率提高1倍,并对生育子女家庭给予多方奖励。
之后据媒体报道,今年以来,国家卫健委已组织专家,研究奖励生育的可能性,测算对不同孩次家庭给予奖励,所能带来对刺激生育的不同效果。这项研究预计将在年底完成,届时可能上报有关部门。
老龄化和低生育率是横亘在中国社会面前的两大挑战。辽宁由于常住人口连年下降,率先感受到了压力,但辽宁并不是孤例。
一提到奖励生育,有人就会赌气似地说“给多少钱我也不生”,可能也会有人暗自琢磨,给多少钱自己会生或者多生。一个社会要想摆脱低生育率陷阱,钱是不能不花甚至不能少花的。可是如果人们过分关心“给多少钱”,奖励生育政策就会被曲解成“社会花钱买孩子”。
奖励生育的重点不应该在“奖”,而应该在“励”。生不生孩子,生一个还是两个,这是家庭内部决策。即便将来有了奖励生育政策,也很少有人会为了津贴生孩子,而是政策托底使人们恢复了本来就有的生育意愿。生育本来就是一件美好的事情,孩子的微笑就是父母最好的激励。只不过社会上软硬件条件的不支持,导致太多人不敢拥抱这样的美好。
鼓励生育的实质应该是:消除那些不合理的,使人们不敢生孩子的,显性的和隐性的障碍。这样解释的话,坊间的误解就会少很多,更不会有人说这是对单身群体的不公。因为奖励生育其实是在补偿家庭在养育孩子过程中所牺牲的发展机会。
我们在谈论鼓励生育政策的时候,首先应该考虑的是填补过去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的短板。比如为孕期和哺乳期女性提供便利,本来就是女性权益保障工作的一部分。再如加大公立学校教育资源投入,本就是促进社会公平的必要之举,同时也有“促生”效果。反过来说,如果公共服务、社会保障跟不上,只用钱“鼓励”出来的孩子,可能还会成为社会负担。南充手机报
矫枉过正也不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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