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小镇马鞍镇 把“绿水青山”转变为“金山银山”
前不久,省绿化委员会、省林业厅积极开展第二批森林小镇创建工作,并在逐级申报和分级审核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正和区域相对均衡的原则,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综合评选。最终,全省35个乡镇(林场)被授予为第二批省级森林小镇。其中,仪陇县马鞍镇榜上有名。 森林覆盖率接近40% 森林小镇是森林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实践。据了解,省级森林小镇认定标准主要涵盖森林覆盖率、 绿化覆盖率、森林生态系统、植树造林、资源保护、森林文化六大指标,核心指标是森林覆盖率。 近日,笔者在马鞍镇夜鹤村看到,街道两边的植被郁郁葱葱,田地里大片的红心柚让人流连忘返, 不少市民带着家人前来游玩。 据马鞍镇党委书记赵海介绍,为了争取创建省级森林小镇,近三年来,马鞍新增造林绿化面积占比2.5%,全镇森林面积达到21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39.03%,绿化覆盖率45.2%,乡土树种造林率78.8%,古树名木挂牌率100%。全镇未发生较大森林火灾; 场镇基础设施完善,栽植绿化树木1000株,铺设彩色地砖2.6万平方米,主要街道、单位庭院和居住区绿化分别达39.8%、41.2%、42.3%;公路、河流、水库绿化率分别为98.1%、98.8%、99.2%。按照赵海的话来说,全镇几乎是处处透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成效显著,建有日处理污水5000余吨的污水处理厂,建成排污管道4.5公里,场镇箱涵、排水管网建设基本完善; 在垃圾处理方面做到了镇有垃圾压缩站、村有垃圾房、组有垃圾池、户有垃圾桶,实行村收集、镇清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确保生活垃圾处理率90%以上。生态理念入脑入心 今年,《四川省第二批森林小镇申报建设工作方案》明确规定,根据森林、湿地、绿地等生态资源禀赋,结合自然地理条件、历史文化特征,开展生态旅游型、森林康养型、生态保护型、森林文化型4种类型省级森林小镇创建。在县(市、区)、市(州)逐级审核的基础上,省绿化委员会、省林业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选认定,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程序授牌“省级森林小镇”。 全力打造“以朱德同志纪念馆和故居为中心、以红色旅游为主线”的红、蓝、绿“三色”旅游,与“森林小镇”的建设理念完全吻合。以创建“森林小镇”为契机,建设了森林教育场所5个,举办生态和自然生态体验教育活动36次,印制了《马鞍镇生态文明行为规范》发到每家每户,并利用会议、宣传栏、横幅、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普及森林文化,大幅提高了群众的绿色意识、生态意识。 乡村美化奠定基础 近几年,马鞍镇扎实推进交通、供电、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配套设施建设,城镇承载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同时结合脱贫攻坚工作,扎实开展了农村风貌整治、乡村美化等工作, 为建设“生态旅游型”森林小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以前在场镇找个厕所都比较困难,现在好了,‘厕所革命’成功。”在马鞍镇跑运输业务的刘先生感慨道。据了解,从2014年至2017年,全镇累计改厕2330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6%。 “虽然我镇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和‘森林小镇’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在一些细节上还存在不足。”赵海说,在下一步工作中,将继续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走农旅结合的发展道路,进一步培育和利用森林资源, 加快发展经果林等生态产业,加强旅游配套建设,完善“生态旅游型”特色森林小镇,形成景观带与产业带互融共生的业态模式,实现“森林、城镇、产业”互动,把“绿水青山”转变为“金山银山”。
森林小镇是森林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实践。据了解,省级森林小镇认定标准主要涵盖森林覆盖率、 绿化覆盖率、森林生态系统、植树造林、资源保护、森林文化六大指标,核心指标是森林覆盖率。
为了争取创建省级森林小镇,近三年来,马鞍新增造林绿化面积占比2.5%,全镇森林面积达到21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39.03%,绿化覆盖率45.2%,乡土树种造林率78.8%,古树名木挂牌率100%。全镇未发生较大森林火灾; 场镇基础设施完善,栽植绿化树木1000株,铺设彩色地砖2.6万平方米,主要街道、单位庭院和居住区绿化分别达39.8%、41.2%、42.3%;公路、河流、水库绿化率分别为98.1%、98.8%、99.2%。
全镇几乎是处处透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成效显著,建有日处理污水5000余吨的污水处理厂,建成排污管道4.5公里,场镇箱涵、排水管网建设基本完善; 在垃圾处理方面做到了镇有垃圾压缩站、村有垃圾房、组有垃圾池、户有垃圾桶,实行村收集、镇清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确保生活垃圾处理率90%以上。
今年,《四川省第二批森林小镇申报建设工作方案》明确规定,根据森林、湿地、绿地等生态资源禀赋,结合自然地理条件、历史文化特征,开展生态旅游型、森林康养型、生态保护型、森林文化型4种类型省级森林小镇创建。在县(市、区)、市(州)逐级审核的基础上,省绿化委员会、省林业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选认定,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程序授牌“省级森林小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