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医生性侵,应确立“敏感检查陪同”制度】 近日,成都一女子在医院接受
【女子被医生性侵,应确立“敏感检查陪同”制度】
近日,成都一女子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疑被医生注射镇静剂后性侵一事引发关注。5月24日下午,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分局发布通报称,涉事医生涉嫌强奸罪已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在医院里,很多科室的医生往往要在相对封闭的狭小空间和患者近距离接触,那么医生和异性患者的接触,特别是涉及到敏感部位的检查,有时会成为一个“问题”。
近些年来,公开披露出的男医生骚扰甚至性侵女患者的案例,虽不算多见,却也偶有发生。如2012年厦门一医生在手术复苏室内强制猥亵昏迷女病人,实施猥亵的麻醉医生在赔偿给女患者10万元后,被厦门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
合乎伦理规范的医患关系,应该建立在共同尊重和信任的基础上,如此病人才会有信心及安全感,也有助于诊疗效果的实现。为了避免医生和异性患者接触可能导致的纠纷,特别是涉及对异性患者的敏感检查,有必要强调监督管理机制的重要性。
一般而言,医院的手术室里,除了主刀医生,应该还会有护士护师等其他医务人员。多人在场共事的局面也会对医生的职务行为形成一定的监督。但是不排除在个别医院,特别是民营医院,出于节约成本的考虑,并没有配置相关医务人员在场,从而使得医生能够在封闭的空间里上下其手。
必须指出的是,此类医生失德、犯罪毕竟属于个案,在我们的现实生活里,绝大多数医生仍然是具备应有的职业道德的。因此,既要重视医务人员职业伦理建设和相关制度的建设,也不应让个别医生的违法行为毁了医务人员的整体形象。
医疗制度规定:男医生在接诊女患者时,有相关隐私部位检查时,必须有女医生或女护士在场。这是卫生部明文规定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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