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子丰55 发表于 2018-1-4 06:34:34

致仪陇县人民政府、仪陇县建设局

各主管部门的领导们:时至年末,春节临近。一号公馆交房两三年,地下车库都未投入使用。快过年了,小区业主的车越来越多,根本就没有地方停了。自称高档小区的一号公馆,门禁系统居然还是语音的,现在有几个小区不是可视的门禁系统。另外:一号公馆的地下停车位到底是什么性质,可否出售?即使可以买卖,也应该优先满足业主租用。恳请领导们百忙中抽出时间过问一下,让大家过一个愉快祥和的春节。谢谢!

浪子丰55 发表于 2018-1-6 05:33:13

可悲

晨曦雾海 发表于 2018-1-6 08:28:07

地下车库只能租,不能卖,因土地公摊面积已全部分摊到了各户业主头上,并按分摊面积交清了所有费税。

小丘 发表于 2018-1-9 21:59:33

这是个普遍问题,按理说小区的配套设施就应该归业主所有

浪子丰55 发表于 2018-1-10 14:55:49

其实主要的是要交付使用。

简单的存在 发表于 2018-1-10 15:24:15

没给钱能让你用吗?

苦逼的拔零后 发表于 2018-1-11 20:57:06

这个问题难过了!

浪子丰55 发表于 2018-1-21 07:27:25

最近因为卖车位的事,还和业主动起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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