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海事:强化水路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
仪陇海事:强化水路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为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即日起至年底,仪陇县地方海事处积极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管辖范围内的小河溪、钟家坝、乌木凼码头以及杨家岸、大河溪堆料场船舶燃油和堆料场扬尘治理,实现船舶废气达标排放,砂石码头低粉尘、低噪音的目标。 该处参照建筑工地落实“一硬四有”和“六不准”措施:要求管辖的码头必须硬化进出场道路;安装进出场口运输车辆冲洗设备、加工作业区加湿喷淋设备、厂区道路喷淋设备或采取其它有效的防尘措施,每个码头配置至少1名保洁人员,凡是有生产污水排出口的码头必须设置沉砂池,所有码头配置视频监控点对码头内粉尘治理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必须做到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输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洒垃圾、不准现场搅拌混泥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同时要求堆放砂石的码头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围墙、覆盖网或防尘网等防尘设施,并配备喷淋等抑尘措施。加大源头治超力度,要求所有码头必须配置地磅,运输车辆一律按规定计量过磅载货,并完善相关记录。车辆装载货物均采取密闭运输,防止中途抛洒遗落。其次要求所有仪陇籍船舶和辖区作业的外籍船舶必须满足防大气污染条件:输出功率大于130kw的船舶应有防止空气污染证书,船舶提交证明燃油硫含量的相关材料和证明应满足普通柴油GB252-2015中的规定,船舶安装的系统、设备,包括新的手提式灭火器、绝缘体或其他材料应不含有臭氧物质,具有重油装置的船舶应按要求进行拆除或停封,船舶运输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物质等货物时应当采取封闭或者其它防护措施。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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