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施救费”到底去哪里了?
这件事是我知道朋友给我说的,下面我以第一人称讲述!本人于3月8号出了一件很小的交通事故,报警后由天伟尚品快出中心与一名交警出的警,把我车拖走后,放置在天伟尚品哪里,到3月22号去取车的时候被告知要求给300元的施救费,我想问下这个该我出么,出也就出吧,我叫他们给我开个正规发票可以吧,他们也没有,给我开了个手写的,我就说我也没有叫你们来施救对不,我只打的110对不,300元是小事,我就想搞清楚这个费用该不该收,请相关领导给个回复为盼,法律上规定不是我交吧! 多的不说,你就给我开个正规发票,还有就是这个该不该你收钱!!{:mocs_19:}{:mocs_19:}{:mocs_19:}{:mocs_19:}{:mocs_19:} 都没有朋友回个帖子啊,你们就愿意看到一些老鼠屎在锅里哇{:mocs_12:}{:mocs_12:}{:mocs_12:}{:mocs_12:}{:mocs_12:} 支持,强烈支持!!! 不明白这300元收费的依据在哪里。。。。。。 这个费用好像不应该由车主岀吧
路过,建议咨询律师,但是你不该引用强制法,查封、扣押时,行政单位要出具文书的。所谓拖走可能是考虑到理赔问题,其实车能开的话,你就不要他们拖噻。 300元是出车费和工人劳务费及保管费,应该给的。幸好没有拖到交警队去。不然就要多几个300元。 凖者 发表于 2017-6-8 17:13
300元是出车费和工人劳务费及保管费,应该给的。幸好没有拖到交警队去。不然就要多几个300元。
不可能的哈,这方面人家早咨询了哦 黄金搭档 发表于 2017-6-8 17:10
路过,建议咨询律师,但是你不该引用强制法,查封、扣押时,行政单位要出具文书的。所谓拖走可能是考虑到理 ...
不是拖的哈,是他们给开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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