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桠派出所民警执法渎职
2017年5月15日上午9时许,柳桠派出所几名人民警察及协警在合作乡靠小垭口路段进行交通执法!刚好遇到我骑摩托检查,说实话我真的不知道摩托车安装晴雨伞是违法的,当时出示了驾驶证及行驶证后,一位警官说我安装晴雨伞不行,必须处罚!我一通好话好说歹说都不行,必须处罚!好嘛,我们老百姓有什么关系嘛,你说该罚就罚吧!当时叫一名警察开罚单。那位警官说你违法要扣分的,我只给你开200元罚单,不扣分。我当时一通感动!刚好我离开时,又一位骑摩托的年轻人过来,他没戴头盔,但是我们的警官们和他打了过招呼就让他走了!我问那位年轻人怎么不查你呀?他说他与警官们认识,关系很好。请问我们的人民警察在进行执法时是人人平等吗?我打电话到柳桠派出所咨询他们又给我上了一通课!还说你可以投诉!这就是我们的人民好警察!摩托车雨伞安装属于违法行为。
摩托车加装遮阳伞属于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这一规定。
对于这种违法行为根据规定是直接罚款200元,但在日常执法当中,考虑到摩托车驾驶员大多是贫困人群,交管部门对违法摩托车驾驶员开展人性执法,主要以教育为主、从轻处罚,一般是处以扣1分或罚款50元。 哎,现在才说,无凭无据的了,同时摩托车本就不能安装雨伞,早在几个月前就公示了的 如果你也没有戴头盔,那就没什么了,教育为主,如果你戴了头盔,说明关系问题严重了。{:5_175:} 警察队伍的人渣
这也觉得奇怪啊,套路晓得不嘛{:mocs_36:} 黄金搭档 发表于 2017-5-17 14:58
如果你也没有戴头盔,那就没什么了,教育为主,如果你戴了头盔,说明关系问题严重了。
大哥我上次没有带头盔都发款20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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