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胡集 发表于 2017-3-16 14:18:09

侵占土地、侵犯人权、天理何在

仪陇县凤仪乡红梁村违建养猪场,未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强行占用老百姓的土地,砍伐老百姓的林业,并官官相护,使当地村名上诉无门。
当官不为民做主,还让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怎么活?没有任何靠山的穷苦老百姓就没有可容身之地了吗?
:call::call::L:L到底还有没有为老百姓当家做主的官员了????????

仪陇胡集 发表于 2017-3-16 15:42:35

四川省仪陇县凤仪乡红梁村二社村民孙兵,与村委会私自协商,在四社建设猪场。不顾村民留守老人的反对,强占村民土地,对村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1.村委会同意建设猪场,但未出示相关手续。并没有听取村民意见强行修建猪场。房屋建设、防预、环保均未验收。猪场防疫措施、环保措施、污水处理措施都没有,污水直接排放河道。2.从村道到猪场,修私用道路,没有土地使用证明,也没有土地征收证明。猪场建设方砍伐我们林业,村委会调解每丈土地每年十元,林业迟迟不提,未与村民达成协议。村委会调解不成功,撒手不管,给村民打电话说,乡政府党委叫猪场强行修路。但未提供党委文件及相关人员电话。

仪陇胡集 发表于 2017-3-16 15:50:32

#在这里快速回复#浇筑道路时,猪场请了一位与猪场无关的女人,攻击村里留守老人,不让老人制止修路。村委会包庇猪场幕后指使,他告诉村民是乡党委让浇筑道路的。但找到乡党委党委没有人直接表态。3月14日猪场强行浇筑道路,村民阻挡多次,给村支书打电话村委会说不管。直到乡政府下来才制止。之后猪场放出狠话,不让修路也得修,村书记公开言论浇筑道路是挡不住的。

仪陇胡集 发表于 2017-3-16 15:56:35

在此我想问问:谁能还可怜的老百姓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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