隽楚 发表于 2017-2-2 12:54:02

网络文章:这么好笑的版本,权当醒酒小菜

      
【猪事1.0版】    派出所院子里跑进来一只小猪,把民警种的菜吃了,所长让人把小猪抓住先关起来,再找猪的主人赔偿猪吃的菜。可找了两天也没找着。所长怕小猪餓死,主人找来不好说,就让人把猪喂养起来。半年多过去,转眼就到年底了,小猪已长成200多斤的大猪,但还未见人来认领。所里研究决定把猪杀了,猪肉分给大家过年。刚杀了猪正准备分肉,派出所旁边一老头来到院子对所长说:“你看我家的猪犯了错,你抓也抓了,关也关了,判也判了,而且执行的是死刑。现在你们总得让我来收个全尸吧!”全所干警晕倒!         评:飯桶在机关,高手在民间!
   【猪事2.0版】正好派出所指导员回来了,了解情况后对大爷说:根据法律相关规定,认领尸体的必须是直系亲属或法定代理人,还需要做DNA鉴定。来,给大爷抽血,去跟死去的猪做个鉴定看看是否符合。大爷直接晕例。         评:山外有山,天外有天!高手依然在政府!
   【猪事3.0版】大爷远在省城做律师的孙子听说此事后表示不服,让大爷拿着买猪仔时的收据,并动员邻居做证证明大爷是猪的直接监护人,遂向当地法院提起上诉。法院要求派出所对猪全尸进行冷冻保存,以便日后调查取证。猪肉没吃成,反倒成了被告,派出所上上下下都很郁闷。    评:律师有时还管点用!
   【猪事4.0版】刚好指导员去市公安局开会,跟局长吃飯时聊到此事。回来参加庭审时派出所根据局长指示,表示:猪可以归还,但是由于监护人监护不力,使被监护者(猪)对政府机关和社会选成严重不良影响,且政府代为管教期间付出了诸多成本。故请求法院判决直接监护人(大爷)支付各种费用及罰款共计2万元后把猪肉拉回家。    评:政府总有高招。
   【猪韦5.0版】大爷回家急火攻心,一病不起,跟老伴说:这事不解决好我就一死了之。奶奶很无奈,她给在首都做媒体的孙女打电话说此事,嘱其回来见爷爷最后一面。孙女接到电话马上在微博发一个《地方政府以势欺凌耄耋农民,死去的猪到底该何去何从?》的帖子。一时间在网络上引起強烈反响,并被多家媒体转载报道。谁都没想到这件小事还能引起轩然大波。无奈,省厅领导直接召开电话会议问责当地市县领导,并表示自己会亲自下去调查情况,给社会和妹体一个交代。       评:媒体比律师要管用。
         【猪事6.0版】   当地政府立即组织专门小组由县委和公安局直接领导带队慰问大爷。由县财政直接拨款归还2万元罰款,另外给大爷5000元慰问金,归还已经冷冻了半年的全条猪,并开除了组织宰杀大爷的猪的派出所临时工。   评:悠悠万事,维稳第一。
      【猪事7.0版】次日,省厅领导为了社会和谐稳定,在众多媒体的簇拥下来到大爷家慰问。大爷这辈子也没见过这么大的领导,安排儿媳妇把猪肉全部炖好,请领导和媒体朋友一起吃午飯。第二天,多家媒体再次报道省厅领导端着土碗在大爷的土墙院子与基层群众融为一体的新闻……    评:谁是赢家尚无分晓。
       【猪事最终版】省厅领导和大爷一家端着土碗把酒言欢,其乐融融,时不时瞄儿媳妇几眼,借着酒兴说了几个“荤段子”,撩拨得儿媳妇面如桃花。当晚,网上也曝出一则新闻“四风反弹”——省厅领导违反八项规定,接受当事人请吃全猪宴,土碗装茅台酒,席间言语粗俗,调戏妇女,并伴有录音视频。次日下午,省电视台一则新闻报道如下:某厅领导违反中央规定,顶风违纪,接受宴请,道德败坏,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像,现正在停职反省,接受组织调查……
       哈哈!人生如戏,何来输赢?

琳琅天使 发表于 2017-2-3 11:49:55

                   微笑。

隽楚 发表于 2017-2-3 21:56:20

琳琅天使 发表于 2017-2-3 11: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微笑。

这是一个笑话,却是当今社会的一个缩影,人生如戏,戏如人生。

善行 发表于 2017-2-5 21: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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隽楚 发表于 2017-2-6 00:54:01

善行 发表于 2017-2-5 21: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倘若遇到“猪事”,真还把人弄得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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