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平等承诺危房重建
关于马鞍镇兴安路20号(宏济医院隔壁)D级危房处理作出如下承诺: 原楼已成D级危房,由承诺人在原址拆除重建,2017年1月24日前必须动工,2018年1月24日前交新房给所有住户,拆除和重建资金由承诺人自行解决。承诺人:周平张均刘继东唐豪 2016.10.24 承认书在法律上来说没有合同好,这样比承认书更有法律保护的,本认为应该政府也出面打印两分合同,这样比较好点,免得以后会扯皮,本人只是见意而已,不在你们决定当中哈{:5_167:}{:5_167:}{:5_167:}{:5_167:}{:5_167:} 楼主说法正确。但愿马鞍中学四位老师:周平、张均、唐豪、刘继东(考公务员调离他单位),为人师表,讲诚信,勇于承担责任。 我们在政府组织下,同开发商周平、张均、唐豪、刘继东(考公务员调离他单位)达成协议,原开发商负责建房(2017.1.24日前,资金由开发商负责。相信以周平为代表的开发商说话作数。 希望最后不要在让你们补贴什么就好,本人也是提个见意, 住户们请注意,周平这个人太阴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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