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28 发表于 2016-10-24 20:29:15

周平等承诺危房重建

ma28 发表于 2016-10-24 20:29:16

      关于马鞍镇兴安路20号(宏济医院隔壁)D级危房处理作出如下承诺:   原楼已成D级危房,由承诺人在原址拆除重建,2017年1月24日前必须动工,2018年1月24日前交新房给所有住户,拆除和重建资金由承诺人自行解决。承诺人:周平张均刘继东唐豪    2016.10.24

情缘都市 发表于 2016-10-25 19:09:47

承认书在法律上来说没有合同好,这样比承认书更有法律保护的,本认为应该政府也出面打印两分合同,这样比较好点,免得以后会扯皮,本人只是见意而已,不在你们决定当中哈{:5_167:}{:5_167:}{:5_167:}{:5_167:}{:5_167:}

ma28 发表于 2016-10-26 09:12:09

楼主说法正确。但愿马鞍中学四位老师:周平、张均、唐豪、刘继东(考公务员调离他单位),为人师表,讲诚信,勇于承担责任。

ma28 发表于 2016-10-26 09:17:22

我们在政府组织下,同开发商周平、张均、唐豪、刘继东(考公务员调离他单位)达成协议,原开发商负责建房(2017.1.24日前,资金由开发商负责。相信以周平为代表的开发商说话作数。

情缘都市 发表于 2016-10-26 16:49:34

希望最后不要在让你们补贴什么就好,本人也是提个见意,

阿文 发表于 2016-10-29 00:25:18

住户们请注意,周平这个人太阴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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