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我兆祥A区美景,恢复花草树木绿地【已回复】
本帖最后由 蜀南湘 于 2016-8-25 11:29 编辑仪陇县住建局、环保局、城管局及有关单位: 兆祥A区绿化带本属于小区全体业主的公摊面积,这里原本花草树木葱茏茂密,绿树成荫,蓬勃生机。可是现在个别人利欲熏心,看到有油水可图,美其名曰成立业委会建车位,其实却大肆敛财,将全体业主的公摊绿化面积挖掉后改建成一百多个车位,然后再把改建后的车位卖给业主,一千八百元一个,且使用年限五年(“五年过后另说”这是业委会负责人的原话),这一批车位金额共计人民币几十万元。把小区中间绿化带的花草全部挖掉了,还挖了很多绿树,现在光秃秃的,一片狼藉。各位业主怨声载道,业主的公摊面积成了某些人敛财的工具,并且现在弄的小区里连休闲娱乐场地都没了,现在小区里乱七八糟的。
鉴于上述事实,我们心理有几个疑问请问有关部门:
1、全体业主的公摊绿化面积能否未经全体业主大会讨论而私自强行施工另做他用?
2、原本一两百元能修建好的车位,再卖给业主却是1800元一个是否合理合规?
3、小区全体业主的公摊面积再卖给业主一次是否合法?
4、小区内现有的绿化被挖、被破坏是否经过住建环保林业等有关单位的允许?
5、小区业主担心:现仅存部分绿树因改建车位被浇筑混凝土覆盖能不枯萎死亡吗?
6、休闲娱乐场地又在哪里?
望有关部门处理回复为盼!!!!! 由业委会搞的话,收停车位的钱就可用来抵缴物费,大家都可以不用交钱了:victory::victory: 业委会哪里来的权利,居民投票了吗?
小东山 发表于 2016-8-17 19: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由业委会搞的话,收停车位的钱就可用来抵缴物费,大家都可以不用交钱了
好主意http://bbs.yilongnews.com//mobcent//app/data/phiz/default/23.png
春之舞 发表于 2016-8-17 21:00
好主意
:handshake 不用给他缴物业管理费了!
{:5_161:}{:5_161:}{:5_161:}{:5_161:} 破坏小区绿化是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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