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枼知秋 发表于 2016-1-21 18:18:56

干部不干干部事

   仪陇县复兴镇铁门坎村!村里有一水库,前几年都已经是镇饮用水源,以前承包给别人养鱼,作为饮用水源后就禁止养鱼。这两年村干部私自投放鱼苗,村民没有一分承包款,所捕鱼全部被村干部自己卖了,钱装自己口袋,村民敢怒不敢言。
   水库为饮用水源,并是村集体财产;作为干部,公然饮用水源养鱼,鱼肉村民,为自己谋利。这就是人民群众的父母官吗?希望有关部门能给村民一个说法!谢谢!!!

大东山 发表于 2016-1-21 20: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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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余先生 发表于 2016-1-22 01:56:12

看这图片,是刘家水库哇!!鱼肉乡里,依老夫之见,此事应立即上报朝廷。

灯火辉煌 发表于 2016-1-22 11:40:46

小凳子让朕号号瞧瞧{:5_157:}

WinLiu 发表于 2016-1-22 14:46:57

明明就是楼主没分到鱼心生不满嘛....: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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