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路因安全工作没做,而砸伤人,
现因交道不便,需修路,生产队要求每家按人头交2500.00元一人,但在施工的中没任向安全标识及警界线,一位65岁的老人在自家干活,而被正在施工路上的石头把脚砸断了,现已送往医院救治,伤者家属找其大队及施工方和政府商解此事,都不理采此事,现医院已欠费20000万元左右,并已停药,求帮助 仪陇县柳垭镇五大队十二队,11月21日上午 说清楚,时间,地点 走法律程序,请律师告他们。否则这帮无赖不会良心发现的。 我也有这个想法,谢谢 20000万,是不是2万哦。 http://www.llsbbs.com//mobcent//app/data/phiz/default/09.pnghttp://www.llsbbs.com//mobcent//app/data/phiz/default/09.pnghttp://www.llsbbs.com//mobcent//app/data/phiz/default/09.png:funk::funk: 欠得有些多了“现医院已欠费20000万元左右,并已停药” {:5_165:}{:5_165:}{:5_165:}{:5_165:}{:5_165:}{:5_165:}{:5_165:}{:5_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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