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遇一只露娜 发表于 2024-8-21 16:30:16

为收稻谷擅拆公路护栏 仪陇交通执法大队这样处理!

仪陇融媒(通讯员 王豪 许静)8月19日9时许,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排查公路安全隐患时发现,铜鼓乡村民彭某为方便收割稻谷正在擅自拆除波型防撞护栏,以便稻谷收割。执法人员迅速制止了这一违法行为,并监督其进行了恢复整改。根据《公路法》第五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的规定,可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鉴于彭某违法动机是为方便收割稻谷,并未造成危害后果,且积极主动进行恢复整改,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本着柔性执法的精神惠农务实,对彭某进行书面警告,免予罚款处罚。公路护栏是交通生命线,是交通安全的重要保障,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提醒公众,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损坏或移动。如因特殊情况需临时拆除护栏,应提前向执法大队申报,并在执法人员指导下进行,确保拆除后能及时恢复。株株稻穗三尺弯,家家谷仓十年满,县交通执法大队呼吁全县人民共同维护公路护栏的完好,确保秋收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同时,祝愿全县人民能够安全、幸福地完成秋收工作,享受丰收的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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