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民一个 发表于 2015-4-22 21:07:51

楼上说的有道理,楼主把卡号公布出来。

蓝天鹰 发表于 2015-4-23 06:51:01

法治社会,以事实为依据,证据要严谨,莫要空口说白话,亮证据吧,兄弟!

_xJPe3 发表于 2015-4-23 07:08:10

所有上缴超生罚款的人他们都是证人证据,去看看他们手中可有任何收据?诽谤罪我不怕,这事闹大了自然有人出来查清事实。当初我们村干部就曾经说我们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他们贪污腐败的事实,哈哈!这下怎么同时全部下课了?事实如果经得住细查当然是好事,老百姓谁都喜欢清正廉明为老百姓办实事的好官!

宁静de妩媚 发表于 2015-4-23 10:02:07

http://www.llsbbs.com//mobcent//app/data/phiz/default/20.png无图无真相,楼主话不能随便说哟

周围 发表于 2015-4-23 10:06:47

闹大了就有人去查?如果闹大了,查了别人没问题,那你就有问题了;考虑清楚年轻人?有没问题不是你嘴上说说别 人就有问题!

1234012340 发表于 2015-4-23 13:32:46

_xJPe3 发表于 2015-4-23 15:27:01

不管他们有没有问题,我上交罚款时就是这个样子,所有的东西我都保存完好,只是目前本人没有在老家,所以传不上来证据。放心,天网恢恢!

周围 发表于 2015-4-23 15:44:41

你不知道现在缴罚款都不收现金啊,只有银行的回单啊!要拿到银行的回单去才给你开收据!楼主,当心别人反过来告你哟!

周围 发表于 2015-4-23 15:48:16

宁静de妩媚 发表于 2015-4-23 10:02
无图无真相,楼主话不能随便说哟

如果是我,我会去公安机关反给来告他诬陷罪:lol

大东山 发表于 2015-4-23 22:04:04

我一直不敢说话,因为我认识http://www.llsbbs.com//mobcent//app/data/phiz/default/09.pnghttp://www.llsbbs.com//mobcent//app/data/phiz/default/09.png,围观而已,没有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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