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公馆外侧烧烤店扰民,迟迟不肯解决。
<!----><style type="text/css">html{font-size:375%}</style><link href="https://pic.app.yilongnews.com/static/publish/css/style.css?v=1605251010499" rel="stylesheet" position="1" data-qf-origin="/static/publish/css/style.css?v=1605251010499"><!-- 付费贴--> <div class="preview_article "> <!----> <p>壹号公馆东门歪门外烧烤店每天排放烟气,产生噪音。导致小区内居民无法开窗,每天伴随噪音,造成人神经衰弱无法入眠。请相关部门为民发生,整改后在营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p><p>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p><p>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p><p>该餐厅油烟并未处理,且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环境。该商业初始业态也并未设计烟道。</p><p>根据“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第6.2.2条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 20 m;经油烟净化和除异味处理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不应小于 10 m。第8.1条饮食业单位排放的噪声应符合 GB 22337 的要求,振动应符合 GB 10070 的要求。</p><p>请环保执法部门履行社会职责进行检查与整改。若满足标准,请将检测结果对周边影响住户进行公示。还附近居民一个健康宁静的生活环境。</p> <!----></div> 支持合法维权 关注一下呗。 @南充市仪陇生态环境局 附近的居民麻烦了 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 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 这个是哪个烧烤店 支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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