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退还教育部“训令”(转发)
<!----><style type="text/css">html{font-size:375%}</style><link href="https://pic.app.yilongnews.com/static/publish/css/style.css?v=1605251010499" rel="stylesheet" position="1" data-qf-origin="/static/publish/css/style.css?v=1605251010499"><!-- 付费贴--> <div class="preview_article "> <!----> <p class=""> 1929年,GMD训政时期,胡适写了《人权与法治》等文,鼓吹思想舆论自由。上海市第三区D部对胡适发难,接着好几个省市的D部亦呈请“严予惩办”。最后在政府的训令下,由教育部部长蒋梦麟签署了第1282号“训令”,撤免胡适中国公学校长之职,理由是胡适近来言论不合“本DD义及总理学说”。胡适读了“部令”,便给蒋写了一封回信:“这件事完全是我胡适个人的事,我作了三篇文字,用的是我自己的姓名,与中国公学何干?你为什么会‘令中国公学’,该令殊属不合,故将原件退还。”</p> <!----></div> 胡适其实是很有骨气的…… 对于国民政府及其首脑,胡适很有骨气;而对于母亲给他安排的包办婚姻及小脚女人江安秀,他却很有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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